發展黨員工作各階段的具體要求
發展黨員工作各階段的具體要求
一、申請入黨階段
黨支部在收到申請人的入黨申請書一個月內,應由黨支部書記或指派專人與申請人談話。通過談話,了解申請人基本情況,告知發展黨員工作程序和規定,指明努力方向。
二、入黨積極分子的確定和培養教育
1、入黨申請人提交入黨申請書6個月后,經支部委員會或黨員大會研究,確定為入黨積極分子。
2、確定為入黨積極分子后應公示不少于5天,公示內容包括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文化程度、工作單位及職務、申請入黨時間和個人主要事跡、黨支部和基層黨委的監督舉報電話。入黨積極分子與支部成員為直系或3代以內旁系親屬的,應在公示中標明。
3、公示期滿無問題的,填寫入黨積極分子備案表和確定為入黨積極分子的報告以及公示情況一同上報院機關黨委備案,并領取《入黨積極分子培養考察登記表》。
4、確定為入黨積極分子后,由黨支部指定一到兩名正式黨員為培養聯系人。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考察期限至少為一年。
三、發展對象的確定和考察
1、對經過一年以上培養考察、基本具備黨員條件的入黨積極分子,經過公示后,由支部委員會或黨員大會討論研究確定為發展對象并確定入黨介紹人。入黨介紹人一般由培養聯系人擔當。
2、公示期不少于5天,公示內容在入黨積極分子公示要求的基礎上,增加確定入黨積極分子的時間和黨組織、培養聯系人、培養情況。
3、確定為發展對象后,支部填寫發展對象人選備案表,和《入黨積極分子培養考察登記表》以及公示情況一同上報院機關黨委。經機關黨委審核后,下發《入黨培養對象考察登記表》。
4、在發展對象考察期間,應參加省直工委組織的集中培訓并對發展對象進行政治審查。
四、預備黨員的接收
1、支部委員會綜合審查發展對象入黨申請書、《入黨積極分子考察登記表》《入黨培養對象考察登記表》、政審情況、集中培訓情況等,經集體討論提出發展對象考察合格的意見,報院機關黨委。
2、院機關黨委、機關紀委對發展對象的條件、培養教育情況進行審查,審查合格的發放《中國共產黨入黨志愿書》。
3、院機關黨委審查合格后,黨支部召開黨員大會進行討論表決并形成決議(決議包括發展對象表現情況,應到會和實到會有表決權的黨員人數,表決結果),并將決議寫入《入黨志愿書》。會后,將《入黨志愿書》并全套入黨材料報院機關黨委。
4、院機關黨委派人同發展對象進行談話,并將情況和意見如實填寫在《入黨志愿書》上。
5、院黨組在3個月內審批。
五、預備黨員轉正
1、預備期滿前1個月內,預備黨員本人向黨支部提出書面轉正申請。
2、公示,公示內容在入黨積極分子公示要求的基礎上,增加確定入黨積極分子的時間和黨組織、列為發展對象的時間和黨組織、批準為預備黨員的時間和黨組織、入黨介紹人。公示期不少于5天。
3、召開黨員大會對預備黨員轉正情況進行充分討論并表決,形成決議(決議包括預備黨員表現情況,應到會和實到會有表決權的黨員人數,表決結果)。并將決議寫入《入黨志愿書》
4、將《入黨志愿書》和情況報告上報院機關黨委。機關黨委在3個月內上報院黨組進行審批。
六、材料存檔
預備黨員轉正后,《入黨志愿書》、入黨申請書、政治審查材料、《入黨積極分子考察登記表》《入黨培養對象考察登記表》《入黨發展對象培訓班學員鑒定表》等入黨材料要及時存入個人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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